苍溪县捷达塑料袋厂
年产500吨国标和可降解塑料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要求,2023年7月23日,苍溪县捷达塑料袋厂组织召开了年产500吨国标和可降解塑料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验收鉴定书制作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溪县捷达塑料袋厂
建设单位地址:苍溪县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紫云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高小梅17369096002邮箱:554651231@qq.com邮编:628400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3日~2023年8月22日
年产500吨国标和可降解塑料袋技改项目验收意见.pdf
其他事项说明.pdf